10月9日下午,部属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座谈会在我校和平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郭鹏、教育部财务司审计处处长沈志超、上海市教委审计处处长吴小蕾出席。我校与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华大学等教育部直属高校的审计处处长、财务处处长等参加会议。沈志超主持座谈会。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部属高校应开展党委书记和校长经济责任并行审计工作。教育部财务司召开的本次研讨会主要是讨论教育部直属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长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与会人员围绕议题,并结合高校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后,郭鹏副司长发表讲话。他强调,要做好部属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必须抓住两个核心,一是要明确党委书记和校长各自的经济责任,二是要运用好审计结果。他表示,召开本次座谈会的目的,就是希望在听取高校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订适合高校实际情况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创新思路,逐渐规范部属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长的行为和职责。